转发省商务厅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东交易团秘书处关于组织采购商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函》的通知
信息来源:贸易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8-06-23 点击数:loading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呈批表(〔综二〕A18-455)要求,现将省商务厅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广东交易团秘书处关于组织采购商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函》(粤商务管函〔2018〕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组织采购商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5-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市)举办。
二、请各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定一人作为联络员,并将名单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贸易管理科。
三、采购商组织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交易团梅州分团招商任务分解表要求,积极发动企业参加,并于7月31日前将采购商名单(企业名称、姓名、职务、性别、手机号码)报市商务局贸管科。
四、相关工作要求:根据进口博览会筹委会要求,请各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和进度安排做好招商工作。
附件:1、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呈批表(〔综二〕A18-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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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贸易管理科 林金山,电话:2255731、13823810398,邮箱:mzmgk@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