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124届广交会梅州分团一般性展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贸易促进科 发布日期:2018-07-03 点击数:loading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广交会广东交易团梅州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第124届广交会梅州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的有关工作,请各申请企业务必于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前将《参展申请表》(在线填报)、《企业申请第124届广交会梅州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及展位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每个展区一式一份,报送市商务局贸易促进科。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报送工作。各有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依时报送相关材料,对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的企业,按自动放弃资格,责任由企业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申请第124届广交会梅州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分表.xlsx
广交会广东交易团梅州分团
2018年7月3日
(联系人:赖卫平,电话:2256670)